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①一至五合同段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六、七合同段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修、试)四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①一至五合同段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光伏项目施工业绩(必须包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安装)。 (2)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6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必须包含光伏场区的设计)。 ②六、七合同段业绩要求: (1)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必须包含输变电设备和线路的建设安装施工)。 (2)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必须包含输变电设备和线路的设计)。 |
财务要求 |
财务状况良好,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或2019年-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①一至五合同段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施工项目(必须包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安装)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电力、电气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施工项目(必须包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安装)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3)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电力、电气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任职经历(必须包含光伏场区的设计)。 (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②六、七合同段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必须包含输变电设备和线路的建设安装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电力、电气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必须包含输变电设备和线路的建设安装施工)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任职经历。 (3)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电力、电气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个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项目的设计负责人任职经历(必须包含输变电设备和线路的设计)。 (4)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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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__3__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__2__个标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