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列尾机车台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货物类
(三)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四)采购预算:49.00万元(含税)
(五)采购内容:为满足直通管内的国铁车辆列尾装置的使用需求,需在现有机车配套加装列尾机车台以实现与列尾装置的一对一通信,保障列车运行安全,现拟采购列尾机车台14套,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技术培训与指导等相关内容;供货期为15天。
(六)采购理由:本次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列尾机车台采购项目适用于非招标采购方式,为保证管理处列尾机车台与路用列车列尾装置的配套应用,防止不同厂家产品技术壁垒及后期升级而影响列尾装置的正常使用,根据内控制度中直接采购情形,本项目所需的数字列尾机车台拟从北京世纪东方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项目所需资质条件
(一)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二)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报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仅企业提供)(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响应文件中拟委派的主要管理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列尾机车台销售业绩。
(四)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供应商名称
北京世纪东方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告时间
2026年8月15日至2026年8月17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岚山管理处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岚山头街道岚山东路1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633-3978169,1566838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