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一切险:保障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储能电站财产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 免赔:火灾、爆炸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不高于5万元或损失金额的20%,高者为准;其他风险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不高于2万元或损失金额的10%,高者为准。 附加条款:(1) 灭火费用扩展条款(2)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3)清理残骸费用扩展条款(4)专业费用扩展条款(5)特别费用扩展条款(6)公共当局费用扩展条款(7)重新安装费用扩展条款(8)维修替换费用扩展条款(9)供应中断保险扩展条款(10)扩建、改建及维修扩展条款(11)新获取财产扩展条款(12)场外维修保养及改造扩展条款(13)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14)预付赔款扩展条款(15)重置价值条款。附加条款免赔同主险,限额不低于主险保额的10%。 以上保险范围为山东高速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威海储能电站的所有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储能设备、升压站、运维楼、外送线路(含铁塔)及所有附属设施,资产价值约4亿元。 |